详细信息

中小企业弱势法律地位问题及其对策研究——以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为中心的分析    

文献类型:期刊文献

中文题名:中小企业弱势法律地位问题及其对策研究——以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为中心的分析

作者:宋旭明[1];骆守俭[2];尹邦奇[3]

机构:[1]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,上海200135;[2]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,上海200237;[3]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,上海200003

年份:2009

期号:4

起止页码:129

中文期刊名:江苏商论

外文期刊名:Jiangsu Commercial Forum

收录:北大核心:【北大核心2008】;

基金: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"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现状与激励对策研究"的部分研究成果;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资助;编号为"沪科奖200801"

语种:中文

中文关键词:中小企业;弱势地位;劳动合同法

摘要:中小企业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中处于弱势地位,典型地表现在创业、融资、市场竞争等方面。但是,为了维护宪法实施,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,即便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运行成本,也不应当将该法免予或部分免予实施于中小企业。中小企业自身弱势地位的改变,应当通过修改完善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、进行中小企业促进地方性立法、贯彻反垄断立法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等方式加以实现。

参考文献:

正在载入数据...

版权所有©华东理工大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渝B2-20050021-7 
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