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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主体草场生态治理的困境及可能——以青海湖流域D村普氏原羚的保护为线索
The Predicament and Possibility of Multi-agent Grassland Ecological Management: A Clue to the Protection of Procapra Przewalskii in the D Village of Qinghai Lake Watershed
文献类型:期刊文献
中文题名:多主体草场生态治理的困境及可能——以青海湖流域D村普氏原羚的保护为线索
英文题名:The Predicament and Possibility of Multi-agent Grassland Ecological Management: A Clue to the Protection of Procapra Przewalskii in the D Village of Qinghai Lake Watershed
作者:郭海青[1,2];董国礼[1]
机构:[1]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;[2]青海大学省情研究中心
年份:2018
卷号:0
期号:12
起止页码:114
中文期刊名:人文杂志
外文期刊名: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
收录: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;北大核心:【北大核心2017】;社科基金资助期刊;CSSCI:【CSSCI2017_2018】;
基金: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"农地产权改革与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研究"(15BSH117);青海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"青海藏区社会资本参与草场生态治理的路径研究"(17026);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(15LZUJBWZY058)
语种:中文
中文关键词:草场;生态治理;多主体;困境
摘要:在中国的生态治理中,已有研究相继指出国家生态权威的绝对性、生态权力的"简单化"以及地方经验的适宜性,并指出在生态治理中国家整合地方力量的必要性,多主体治理作为一种理想图景,从而成为生态治理中的一种研究导向。本研究在普氏原羚的保护行动中发现,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社会,二者都不能避免增长的引擎和理性的驱动;且不同主体内部、主体之间因价值指涉和路径依赖不同,致使不同主体间力量相互消解。多主体治理的格局中,地方社会的合理性是不容忽视的,国家稳定的制度体系依然是生态治理得以可持续的保障机制。此外,还要反思科学知识的应然性和实然性,生态文明的价值导向才能焕发生机。
参考文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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